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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禁錮屈錢 「女神」判囚逾9年

2025-09-24    oriental
男子疑受不了已暗戀多年的「女神」誘惑,應邀到某單位進行性行為,女方卻帶同4名男女到場對事主拳打腳踢,又搶走他的手機及現金,且要他向家人取4萬元贖金。事主被禁錮期間亦曾有人以棒球棍襲擊他。與他人同禁錮事主的「女神」及涉有份向事主施襲的男裝修工早前承認搶劫及禁錮意圖換取贖金罪,昨分別被判監9年兩個月及9年8個月。法官陳慶偉直指控罪性質極其嚴重,深思熟慮計劃犯案,毫無疑問當時確令事主十分恐慌,故必須依法嚴懲。 31歲無業女被告麥佩儀及41歲任職裝修工的男被告黃威,早前承認兩罪,控罪指兩人於2021年9月1日強行拘留男事主Alex,意圖獲取4萬元贖金,以及與他人搶劫Alex現金3,500元、一部iPhone、一部三星手機和兩張銀行卡。男被告黃威過往有兩項搶劫案底。 法官指本案涉精心策劃行事,事主被誘至涉案地點後,遭蒙眼和綁起。而女被告引誘事主到賓館,男被告則對被蒙眼的事主施暴,強行禁錮7小時欲取得贖金,故須嚴懲。但考慮到事主沒有嚴重受傷,禁錮時間不算長,兩被告亦提供主腦名字,在給予刑期扣減後,判處女被告監禁9年兩個月,男被告則監禁9年8個月。 案情指事主與綽號「包包」的麥佩儀相識超過10年,且一直暗戀包包,亦不時借錢給她。2021年9月1日,包包問事主借錢交租,事主借了400元後,她想借更多錢,並相約事主到油麻地寶寧大廈見面,又稱已與男友分手,可讓事主當她新男友並發生性關係,事主最終應邀赴約。不過事主亦致電其姨媽告知將赴約的事,若45分鐘後聯絡不到他便報案。 當事主到達寶寧大廈7樓,包包則帶同包括男被告在內的3男一女到場,被告與另一男子把事主拖入一間賓館的房間拳打腳踢,男被告亦多次以棒球棍擊打事主,再將他蒙眼綁手。眾人搶走事主身上的手機及現金等財物,又強迫他說出提款卡密碼。其後眾人指事主提供錯誤密碼,又指他強姦了包包及欠錢。期間有警員曾致電事主,眾人發現他已報案再向他施襲。事主稱可找其姨媽拿4萬元贖金,雙方遂相約於青衣城交收贖金,姨媽則暗中報案,在交收時警員拘捕帶事主到現場的男子,其後再拘捕男女被告等人。 男被告於警誡下則稱女被告是他女友,他是協助一名鄭姓女友人向事主收債,但承認有襲擊他。女被告則稱事主欠一名鄭姓女子約5至6萬元,她因此騙事主到涉案地點,以協助鄭追債。案件編號:HCCC 37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