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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差館內不誠實取用電腦 獲保釋前警員應訊遲大到

2025-09-11    oriental
【本報訊】現已轉任為髮型師的一名前警員,被指於前年至去年間,在香港仔警署內不誠實取用電腦,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表明擬不認罪,控方指需時向法庭提供專家證人資料,故申請將案件押後。裁判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另外因被告昨遲到被扣100元保釋金,裁判官亦表明被告再遲到會取消擔保。 被告劉家洛(35歲,報稱髮型師),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據悉被告為前警員,在任時駐守香港仔分區,現已離職。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11月6日與2024年3月20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仔警署為了不誠實地獲取利益而取用電腦,即取用香港警務處操作的電腦存取權。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於昨日遲到,他於庭上解釋因居於粉嶺,早上只有7時一班車到港島,到達北角後要再轉車故遲到。但裁判官認為即使如此亦「冇可能遲咁耐」,下令扣除保釋金內的100元,並要被告即日補回保釋金額。 控方昨呈上修訂案情撮要,並指會加多一名專家證人,指這證人負責處理警方DP、CNIS系統的電腦證書,警方告知10月中旬才能預備好相關文件及證供。控方又指,警方內部系統運作複雜,「強烈建議」被告應尋求當值律師服務。被告則表明不會使用當值律師,並確認在審訊中將會自辯,他亦表明維持擬不認罪的決定。裁判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再訊。案件編號:ESCC 182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