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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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入職27年的男警涉嫌在2019年7月,隱瞞逾52萬元欠款,詐騙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5.7萬元,遭廉政公署起訴一項欺詐罪。男警不認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在報告中,承認明知故犯,承諾不重犯。王官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加上初犯,金額不算高,判他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47歲男被告馬偉昌,控罪書上報稱無業。辯方呈上被告最新撰寫的求情信,表示深感後悔,冀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被告求情信指,他在還押期間,悔意沒有改變。裁判官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考慮到所有因素,包括被告初犯,同類案件中,本案牽涉的金額不算高,決定判被告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期間,訛稱在私人貸款申請書所載的內容及資料均為完整及正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警察儲蓄互助社職員向被告批出一筆57,060元的貸款。承認事實指,被告於1996年10月起任職警員,翌年成為互助社社員。2019年7月3日,被告向互助社申請該貸款時,在大眾財務、亞洲聯合財務、好好景財務、銀堡及海德國際財務均尚有未償還的債項,合共524,006元。
被告在審訊時自辯指,他在2019年「日日都OT,工作真係好忙」、「個人唔集中」,因此才填錯。被告承認草率及鹵莽,但強調無意圖欺詐或隱瞞。裁判官裁決時表示,被告不只一次向互助社申請貸款,必然知道申請書屬重要文件,糊塗之下簽署是有違常理,而整份貸款申請書中,只有借貸紀錄出錯。裁判官認為被告說法不可信,裁定他罪名成立。案件編號:WKCC 524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