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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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對居於天水圍天恩邨、患有精神病的母子,因無如實申報資產,數月前接獲房屋署的「遷出通知書」,其後相繼墮樓亡。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指當中有一些細節,特別是對於一些有特殊需要的住戶,要加強認知,在溝通時要再細心一些。這些個案的住戶情緒或容易敏感,日後會為房署人員提供更多訓練和執行細節。不過,有意見質疑,房署為「追數」而收回公屋單位,實非情理兼備。
何永賢昨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現時上訴委員會的委員,逾半是律師,其餘是社工及教育界人士,日後可能要物色多些醫學背景人士加入,令醫學角度的意見多一些。上訴委員會可以確認,修訂或取消發出「遷出通知書」。今年首7個月,上訴委員會修訂和取消「遷出通知書」的百分比亦都不小,有接近四成屬修訂或取消,當中有26%取消,而上訴委員會即使作了裁決,若住戶認為不合理,可向法庭尋求覆核,整個制度設計很完整。
何強調,房署人員在今次個案的處理過程中已盡量提供協助,包括已轉介社署,尋找社工提供照顧,同時經住戶同意下,協助申請中轉屋,亦有向住戶表明,遷出日期可以暫緩,直至他們找到安身之所。她指出,由於住戶在2012年申請公屋時,在多次申報中,均沒有申報他們擁有兩塊價值70多萬元的土地,並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確實有一些瞞騙情況,房署在處理事件中已情理兼備,盡量平衡。
不過,曾揭發沙中綫工程鋼筋不合標準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質疑,房屋署迫遷及二人死亡的過程談不上情理兼備,因為房署不斷重複發信迫使兩位死者遷出單位,並在第一位死者於今年4月20日跳樓自殺後,房屋署才找社會福利署轉介個案到社工跟進,而體恤安排亦是社工跟進兩個月後才獲口頭安排體恤安置,並且在6月30日書面確認體恤安置的申請,及後第二位死者於今年7月31日同地點跳樓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