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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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屯門區議員葉吉江去年8月在上水古洞路逆線駕駛私家車,撞向一輛的士,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超標,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6個月,並需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當局決定自今日起至9月16日暫停其區議員職能及職務一星期,期間無權收取酬金或津貼,但辦事處租金及員工薪酬等運作開支可獲發還。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指出,葉吉江的行為失當指控由7月18日成立的監察委員會調查,委員會於9月1日提交報告。經考慮相關證據、事件對區議員及區議會聲譽的影響,以及葉的書面陳述,委員會認為其危險駕駛罪構成行為失當,建議暫停其區議員職能及職務一星期。該局局長麥美娟同意委員會意見,強調區議員須維持品行及誠信,言行應符合公眾期望。
麥美娟稱,這是政府完善地區治理後首次根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對區議員行為失當作出調查及處分。政府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行和誠信操守,他們的言行應符合公眾期望,及與區議會及區議員應有的聲譽相稱。政府會繼續監察區議員的履職情況,確保每位區議員能盡忠職守、為居民服務。
案情指,被告葉吉江於去年8月1日晚約10時,駕駛Tesla私家車沿古洞路行駛,到達涉案地點交界T字路口時逆線右轉,與一輛的士迎頭相撞,的士司機頸部扭傷,被告則報稱頸部及胸口受傷,兩人同被送院。被告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每100毫升呼氣內含47微克酒精,超過法定限制的22微克。葉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罪,餘下控罪撤銷,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六個月,並需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