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7
oriental
【本報訊】一名男子涉嫌連續兩日,於秀茂坪一帶拿着利器遊蕩及刑恐他人。他被控兩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及兩項刑事恐嚇罪,昨被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9日在觀塘法院再訊,期間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以待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了解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或有否其他建議。
男被告賴元斌,33歲,控罪書上報稱無業。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兩星期,以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並提出一系列條件讓法庭考慮。
裁判官聽取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外出。被告保留每8日覆核保釋的權利,將會在9月12日再被帶上法庭。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9月3日,在秀茂坪秀明道101號秀茂坪商場3樓304-310號舖外,在上述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導致男子郭志傑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被控於同日同地,威脅男子郭志傑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郭受驚。
他另被控於2025年9月4日,在秀茂坪秀明道101號秀茂坪邨秀慧樓一樓電梯大堂,在上述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導致男子柯少雄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他另被控於同日,在秀茂坪邨秀慧樓地下外威脅男子柯少雄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柯受驚。案件編號:ESCC233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