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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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爆水管事故愈趨常見,荃灣荃景花園有居民向《東呼即應》申訴,8月22日屋苑爆水喉,甫揭發水管減壓閥失靈,水壓過大致喉管爆裂。惟等候維修零件須時,管理處為免再爆喉,決定排水以減低水壓,任由食水往地下橫流長達兩周,浪費大量食水。居民曾向水務署投訴,署方指管理處已找人處理,她質疑水務署不負責任。而屋苑法團稱,承辦商要訂材料維修及在天井外牆搭棚,要等至9月4日才能維修。樓宇檢驗專家認為,最直接應停水,改用臨時供水方式。水務署澄清因排水不經住戶水錶,毋須繳付水費,換言之以公帑為浪費食水埋單。
本港頻現爆喉事故,如7月30日土瓜灣馬頭圍道黃泥水湧街,8月1日演藝學院水柱噴10米高。《東呼》亦接獲荃景花園(第一期)居民李太申訴指,8月22日第4座18樓「中途泵」水管爆裂,雖已修復,但減壓閥失靈,水壓過高恐水管再爆,管理處遂用長條形膠袋接駁臨時喉管,將食水排入雨水渠,惟膠袋破損,水花四濺,形成小型水氹。
李批評,這是「遮醜」,非解決問題!去水膠袋作用是為免屋苑突發爆水喉影響住戶出入,用以護着水喉,可見管理處毫無意識。她於8月27日聯絡水務署,翌日督察視察後僅稱管理處已處理,至9月5日仍未維修。她指,水務署呼籲節水,卻對此視若無睹,太不負責任,應勒令業主立案法團及管理處立即做好。
荃景花園(第一期)業主立案法團主席 李先生解釋,減壓系統失效,令到水壓由天台水箱壓至地下,導致食水喉管爆裂。他補充,當日管理處一小時內已立即聯繫承辦商處理爆喉,承辦商建議,如果第4座要維持供水須放水減壓,否則水管變形,隨時再爆且極其危險。而翌日已找了5個承辦商,均指中途減壓系統的材料需訂購,且18樓減壓系統位於天井外牆,需搭棚維修,因此延至9月4日維修。
樓宇檢驗專家賴達明表示,排水非最佳方案,應局部停水,採用替代供水方式,並進行緊急維修,減低爆喉風險。他批評,減壓系統失效應立即停水,而非任由大量食水浪費。
管理處回覆指,9月3日已完成搭棚工程,預計9月4日完成更換食水減壓掣,屆時供水系統會恢復正常。水務署則回覆,於9月1日已向該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發出維修通知書,至於居民擔心支付巨額水費,署方指用水不流經住戶的水錶,署方不會收取相關費用。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28條,任何人浪費或濫用供水或導致或容許供水被浪費或濫用,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即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