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四月 1, 2026 星期三 微雨 25° 86%

追債起底前女友 地盤工囚兩周

2025-09-04    oriental
男地盤工與前女友分手後,向她追討早前借出的7,000元不果,於去年在前女友女兒就讀的小學,張貼載有前女友及其女兒個人資料的海報,又身穿印有相同內容的上衣乘搭港鐵並在街上游走。該地盤工早前承認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4天。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本案具嚴重性,事件源於被告與女事主的金錢糾紛,但被告披露的資料包括與事件無關的女童,且在女童學校附近披露,屬相當不適宜,並對女童造成一定影響,故決定判囚。 43歲被告胡巍,報稱地盤工人,承認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辯方昨指,被告在獄中曾企圖自殺,被轉移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關押,已安排明年在西九龍精神中心治療,故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辯方指,被告已深感後悔,並承諾法庭日後會重新做人,且已還押兩星期,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接納報告指被告的精神狀況不適合判處社服令,但本案案情嚴重,因被告除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外,更涉及事主的女兒,即與事件無關的女童,並對她造成影響,故決定判監14天。 案情指,女事主X育有7歲的女兒Y,X於2020年10月認識被告,並於2021年開始與被告交往,一年後分手但仍有聯絡。被告於去年4月至5月期間借款7,000元予X,並於同年11月要求X還款,但遭拒絕。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上旬,Y就讀小校的學生家長先後3次在學校附近以及上水一個屋苑附近發現多張載有X及Y個人資料的海報,指X欠債不還。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X的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Y的中文姓名、就讀的學校名稱及班級。X得知後到場移除海報。 直至今年1月,被告先後兩次向X傳送訊息,X在1月8日的訊息中得知被告於一個屋苑附近張貼海報,另從1月16日的訊息中得知,被告身穿一件印有上述海報內容的上衣乘搭港鐵,並在食肆用餐。X最終報案。被告於2月24日被捕,在警誡下稱「佢借我錢唔還,所以我先咁做」。經調查後,發現被告在淘寶購買涉案上衣的訂單。事件發生後,X指稱患焦慮,更擔心自己與Y的個人安全。案件編號:WKCC 270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