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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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市一名夜店男銷售主管憑其俊朗外表及甜言蜜語,成功透過「戀愛」之名,從兩名40多歲富婆「借得」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00萬港元),用作償還個人賭債。他近日被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裁定詐騙罪罪成,被判監禁12年及罰款20萬元(約22萬港元)。
案情指,男子韓星(化名)兩年前與建築公司女負責人許知夏(化名)在夜店相識。經男方主動追求下,兩人確認戀愛關係。惟韓星期間曾以母親生病為由向女方借錢,欠款未還後再用各種藉口借錢,涉及超過900萬元(約990萬港元)。
與此同時,韓星與另一長期居新加坡女子陸小檸(化名)交往,同樣向對方多次借款,再把其中金錢還予許知夏。由於陸小檸報警求助,韓星去年底被捕。調查發現,大部分騙來錢財都用作償還網絡賭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