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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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廣西百色市一名7個月大男嬰去年7月被兩名未滿12歲女童抱摔和踩踏致死,因她們年齡未達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不予立案。法院民事判決女童監護人賠償超過90萬元人民幣(約98.4萬港元),但死者家屬稱賠償至今未執行,維權陷入困境。
事發時,兩名9歲和11歲的女童將男嬰從臥室抱至客廳施虐,過程超過10分鐘,男嬰送醫後不治。家屬質疑未滿12周歲如免死金牌,無法追究刑責。民事判決後,被告方以無力賠償為由未履行,法院調查亦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
有律師指,家屬可申請對涉事未成年人展開專門矯治教育,並持續通過法律途徑追償。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情節嚴重可能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