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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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中一名20歲李姓大學生因家境清苦,湊不到1.8萬元新台幣(約4,500港元)學雜費而自殺。家屬悲痛不已,認為校方明明有申請幫助方案,卻在他過世後才致電通知。
李男自幼家中經濟狀況不佳,白天上課,晚上則需出外打工貼補家用,大一時有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升上大二後,李男想改善家計,決定休學去當兵,退伍後出來工作賺錢養家,他9月30日前往學校辦理休學時獲告知應先繳交學期三分之一學雜費,他最終因無法湊到這筆費用而選擇自殺。
李男過世幾日後,校方致電家屬稱,若有繳費困難可申請補助。家屬質疑,若校方在9月30日當天告知,可能就不會發生憾事。校方回應稱,開學後申請休學要繳三分之一學雜費是依教育部規定,雖然李男大一下學期曾申請中低收入戶身份,但大二上學期未提出,辦理退學時也未說明或詢問,辦理人員因此失察而未告知補助辦法,未來將於學生資訊系統中標明身份,讓人員能主動告知相關補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