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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控非禮下屬 質疑事主遇事不即報

2025-11-05    ming
【明報專訊】男高級督察涉在紅磡警署緊握女下屬雙手擁抱摸臀一案,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結案陳辭。辯方表示,事主供稱在辦公室遭被告摸手,她曾接受警隊訓練,應即時舉報罪案,質疑事主證供匪夷所思。裁判官丘國新關注非禮剛發生,事主反應不及「有咩咁匪夷所思」。裁判官認為被告是事主直屬上司,事主或需時消化,不代表證供不可信。案件押後下周五(14日)裁決。稱事主證供匪夷所思 遭官反駁56歲被告梁閏成(圖)否認今年2月18日在紅磡警署1樓103室內,襲擊及猥褻侵犯女子X。控方表示,案發的警隊主管房間不設閉路電視,除了事主證供外,審訊無其他客觀證據。控方表示,被告長期開放房間,下屬可以入房索取意見,就被告會否眾目睽睽下撫摸下屬,X的指控疑點可能對辯方有利。控方強調,被告伸手摸X時,X正背向房門,別人只會見到其背;被告見同僚經過亦可以縮手,不代表襲擊事件無發生。控方稱非禮時已下班無他人在場控方指被告下班時間擁抱事主,當時無同僚在場。控方表示,被告自辯稱不排除碰到X,惟觸碰雙方一定會有感覺,「小學生都講得清楚」。裁判官聽畢表示,被告盤問下「亂晒龍」,起初辯稱無碰事主,其後稱不知事主會否誤會。辯方則指,如果襲擊及非禮屬實,事主應即時舉報,例如X供稱遭被告摸手不久,潘姓警司入房找被告討論公務,X應當場投訴,而非下班後向男友、父母講述。辯方形容,X作供時情緒激動、眼泛淚光,反映她「敏感易喊」,可能無道出實情。辯方表示,被告花時間指導事主工作,她可能心懷不滿,虛構非禮誣陷被告,從而調離被告的隊伍。丘官關注,被告曾在內部評核給予X出色評價,被告僅嫌X工作較慢,X就誣告對方犯刑事罪行,「係咪關係差到要行呢一步棋?」丘官質疑,X為了工作小事,要致電投訴熱線、報案錄口供,甚至宣誓作假口供,「只因為動機係咁?」辯方重申,不排除X幻想出涉案情節。【案件編號:KCCC 12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