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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謀殺罪成上訴 拗原審官引導紕漏

2025-10-28    ming
【明報專訊】自稱「茅山道士」的中醫師與女徒弟一家同住期間,涉藉詞驅邪用假陽具侵犯女徒弟的女兒並襲擊她致死,被裁定非禮和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被指買假陽具的女徒弟則協助和教唆非禮罪成、判囚10年;兩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案件昨在上訴庭處理。上訴方指事主去世前遭持續施襲數月,原審法官引導時有紕漏,令陪審團未必考慮該段時間對事主死亡帶來的累積影響,造成不公。法官將在本周四判決。上訴人張子材(54歲、報稱註冊中醫師)原被控2019年8月1日至9月2日間的某天,在西貢龍尾村某住所非禮事主吳恩宇(終年21歲),以及於9月2日謀殺吳。事主母親吳馬如賡(57歲)被控8月某日協助和教唆張子材非禮事主。稱忽略事主長期受襲累積影響張子材一方陳辭稱,根據原審證據,張事發前已持續多月襲擊事主,本案涉及超出案發時段、未被起訴的犯案行為,而張在9月1日起灌事主喝酒和把她的頭撞向牆的涉案行為,或非導致她身體受嚴重傷害或死亡原因。法官薛偉成提到,法醫解剖結果是事主死於攝取過量酒精、細菌感染肺炎,以及頭部傷勢,其多處傷口不足以致命,質疑上訴方的說法無助法庭考慮。上訴方重申,事主去世前數個月承受的襲擊的累積影響不能忽視,原審法官杜麗冰引導時應向陪審團提及。薛官聞言打斷並稱不同意說法,應視乎情况而定,而在一些案件中,犯案背景未必對案情有幫助。就吳馬如賡面對的協助和教唆非禮罪,上訴方指吳事發時遭「洗腦」,真誠相信張子材協助女兒驅邪。法官質疑無論被告意圖為何,亦不改變用假陽具插入事主下體的猥褻性質,况且無證據顯示事主同意這樣做。律政司一方回應稱,杜官引導時公平地分析兩被告的說法並給予指引,做法對二人公平。【案件編號:CACC 2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