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8
經濟日報
【本報訊】律師楊澍琳疑因受欠債問題困擾,前晚被發現在中環干德道寓所燒炭,前妻回家揭發報警,救護員將其送抵醫院後證實不治。警方列作自殺案,並無可疑。
終年48歲的楊澍琳,1992年在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他以個人名義在金鐘力寶中心二期開設律師行,除辦理香港法律事宜,亦有做中國委託公證人的業務。近年惹上官非,早前他參與添美大廈香港仔大地主葉海波遺孀胡少芬取回業權案,其後雙方爆發罵戰,楊入稟高院控告胡誹謗,至今案件未了。
據稱,5年前楊與姓謝(48歲)妻子離婚,楊已有新女友,但他仍與前妻同住在中環干德道42號滙豪閣某樓一單位。消息指,謝前日與楊共晉午膳,但不覺得前夫情緒有異。
至晚上9時許,謝回家發現楊的房門反鎖,拍門但無人應,其後設法將門打開,赫然看見楊倒臥床上,旁邊有3盆燒過的炭,遂報案求助。警方接報到場,楊已昏迷不醒,被送往律敦治醫院搶救,終告不治。
留遺書 籲家人照顧自己
警方在單位檢獲一封遺書,內容未有交代尋死原因,大意是叫家人好好照顧自己。不過,警方事後檢查死者手機,發現在其通話短訊,曾透露因欠債不開心,不排除因此厭世。消息指,近年楊亦有糖尿病和情緒病等健康問題。
警方會為死者剖屍化驗確定死因,初步認為無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