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8
經濟日報
跑馬地雲暉大廈前身為高級公務員宿舍,在2009年由南豐投得並翻新出售。
發展商曾經擔心項目受新例規管,遂申請豁免。銷監局回應,初步認為項目不用受規管,成首宗豁免個案。
南豐逾21億投得 翻新出售
跑馬地雲暉大廈前身屬於高級公務員宿舍,設有A、B及C合共3座住宅,其中C座,早在落成時已經分拆出售,而其餘A及B座一直由政府保留作高級公務員宿舍,直到2009年才公開招標出售,並由南豐以21.4億元投得,並且經過重新翻新後作為新盤出售。
由於《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內,規限物業在即使曾經作全幢買賣(獨立屋除外),買家在接貨之後分拆出售,仍然屬於新例規管範圍,引起發展商南豐憂心該項目須受到新例規管,曾一度希望申請豁免。
不過,銷監局則指出,初步認為,所出售的住宅物業,不屬於新例所規管,因為條例並不適用於曾訂立臨時買賣合約或買賣合約或曾作出轉讓的住宅物業。
購全幢舊樓拆售 或免規管
從雲暉大廈的例子引伸,日後發展商投得公務員宿舍後進行翻新出售的項目,相信亦毋須受新例規管,甚至是由發展商在市場上全幢購入的舊樓,在翻新拆售時亦不在條例規管範圍內。
撰文: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