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6
明報
【明報專訊】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訴訟,有租戶今年8月入稟提請司法覆核,爭取所有租戶可無條件回遷,毋須經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下稱平屋)審批。高等法院昨日開庭審理,法官即日駁回司法覆核許可,押後頒判辭。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馬媚媚;建議答辯人為平屋及城規會。各方大律師在庭上以書面陳辭,法官高浩文閱畢表示結果對申請人不利,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入稟狀被指文句不通
兼付答辯方訟費
代表平屋的大律師表示,申請方提出的司法覆核理據欠奉,入稟狀文句不通,難以閱讀,無助處理案件;今次入稟旨在阻礙訴訟程序,要求申請人支付訟費。城規會一方亦作訟費申請。法官最終下令申請人承擔平屋及城規會的訟費。
根據入稟狀,申請人一家居於大坑西邨逾60年,早前由大律師張曉惠代表入稟。入稟狀指出,申請人的親人早年受清拆光民村影響,在大坑西邨落成後獲殖民政府安置入邨,事件令她有合理期望,覺得重建後會獲妥善安置。申請人認為平屋未有考慮其在殖民時期的角色是協助政府推行公共房屋政策,現時做法不合情理。
【案件編號:HCAL 17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