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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主力牆案專家指或致樓宇倒塌 物業經理指業主填裝修申請表未提及開洞工程

2025-11-13    星島日報
日出康城首都某單位業主涉於3年前非法改建單位主力牆,在牆上開洞及加建門,以打通單位臥室及客廳。涉事業主遭屋宇署票控明知未經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等兩項傳票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結構工程師以專家證人身份供稱,主力牆洞口雖未影響大廈穩定性,但會削弱主力牆承擔荷載能力,如果不採取補救措施,會令主力牆損毀並導致樓宇其他結構損毀,而逐步倒塌。 ▍記者王仁昌 ▍ 被告辜晉豪,被票控一項明知未經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罪,及一項進行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毁的危險罪。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涉事單位前業主於2022年10月31日把單位賣給被告,當時該單位涉案主力牆並不存在洞口。日出康城首都客務處同年11月1日收到單位室內裝修申請,申請表上有被告作為業主的簽名。前年5月29日、6月1日及6月3日,屋宇署人員到該單位視察,發現客廳與睡房之間有200毫米厚的主力牆被拆除以安裝門,洞口約一米寬和兩米高、洞口所有鋼筋被移除。上述工程未有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和同意。 時任客務處物業經理何偉亮供稱,當時客務處收到的申請表內沒有提及拆牆工程,而如有室內改動,同事一般會着業主填寫。裁判官劉淑嫻關注如果業主沒有告知,客務處如何得悉,何則稱「好視乎業主係咪誠實啦」。 控方提問如果單位工程牽涉主力牆,客務處的處理方式。辯方反對指客務處的一般做法與本案無直接關係,控方則表明其說法是被告故意隱瞞工程牽涉主力牆;最終劉官批准問題。何稱如果單位有加建或改建,業主須填寫室內加建或改建申請表,客務處會再轉交工程部同事跟進。 控辯雙方亦不爭議結構工程師鄧納榮的專家意見指,涉案主力牆洞口會削弱牆及減低其承擔荷載能力,導致結構危險;如果不採取補救措施,由於荷載超出承擔能力,會令該主力牆損毀並導致樓宇其他結構損毀,而逐步倒塌。 設計師及承建商早前已認罪 鄧昨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稱擅自改動主力牆會影響樓宇抗風能力,亦影響樓宇整體性及穩定性。雖然透過電腦模型計算,涉案主力牆有了洞口後,大廈移動幅度與沒有洞口時大致相同,並沒有穩定性問題,但開洞後整面牆的結構改變,兩側剩餘牆壁部分須承托所有荷載,其結構安全系數不足,若無採取補救措施,例如增加鋼筋等,洞口周遭會明顯受壓,可能爆裂及局部損毀。 涉事設計師黎俊傑及承建商遠域企劃有限公司早前認罪,分別罰款6萬元及20萬元。 案件編號:KTS 11159、1116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