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軍澳日出康城首都一個單位,約於兩年前有業主及設計師被指擅自拆除部分主力牆,屋宇署調查後,按照《建築物條例》票控業主、設計師及工程公司各兩項傳票控罪。設計師及承建商早前已分別認罪被判罰款6萬元及20萬元。業主則否認控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涉事屋苑的物業經理供稱,該單位裝修申請表從未提及單位會有拆牆工程。據雙方承認事實指,專家認為涉事主力牆出現洞口會削弱承擔荷載能力,如不採取補救措施,會令樓宇逐步倒塌。
專家指不補救 樓宇將逐步倒塌
本案被告為單位業主辜晉豪,他被控「明知未經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及「進行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毀的危險」兩罪。控罪指被告在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5月27日身為與日出康城首都6座某室拆除部分結構牆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處所擁有人,授權進行該工程,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財產損毀的危險。他另被控明知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在上址展開或進行該工程。
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案發單位的結構牆在前業主把單位賣給被告前並不存在洞口,至2023年5月及6月,屋宇署人員到該單位視察,發現客廳與睡房之間有200毫米厚的結構牆被拆除、以安裝門,洞口約一米寬和兩米高、洞口所有鋼筋被移除。專家意見指,洞口削弱結構牆及減低其承擔荷載能力,導致結構危險,已危害到結構牆的完整性,使其不足以支承上層荷載,該洞口是以不安全的方式建造,如不採取補救措施,由於荷載超出承擔能力,會令該結構牆損毀並導致樓宇其他結構損毀,而逐步倒塌。
控方傳召時任日出康城首都客務處物業經理何偉亮作供,他指2022年11月1日客務處收到涉案單位的室內裝修申請表,當中提及冷氣、抽風及水電工程,但沒有提及拆牆的工程,而如果有相關室內改動,同事一般會着業主填寫入申請表內。
案件編號:KTS 11159-6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