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0
東方日報
【本報訊】大坑西邨宣布重建後,有少數居民未搬走,要求管理屋邨的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下稱平民屋宇)合理安置,平民屋宇則循民事控告拒遷居民。就其中兩名居民與平民屋宇之間的案件,昨於區院提訊。其中一名九旬女租戶的案件,早前因她缺席聆訊而被判敗訴,其後獲法官批准撤銷裁決。平民屋宇昨申請簡易判決,要求法官直接頒令其勝訴,女租戶則由其兒子代呈上抗辯誓章,法官押後於3個月內作裁決。而另一案則因被告缺席,法官押後至10月27日再訊。
法庭昨處理的兩宗案件,原告是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兩名女被告分別是李慧蘭及趙慶嬋。就李婦一案,因年屆94歲的李行動不便缺席聆訊,由翁姓兒子代表出庭。此案最初因她缺席聆訊而被判敗訴,其後獲法官批准撤銷裁決,原告指被告方沒有合理理據,申請法庭直接頒令原告勝訴。翁表示其母要多人協助才能宣誓錄口供,昨呈上母親的誓章。法官指考慮到李行動不便,決定透過書面處理審訊,並要原告方呈上誓章、審訊文件和書面陳詞,李則需再呈交回應陳詞,案件押後作書面裁決。
另案女被告再缺席聆訊
就趙女一案,法庭原定昨日處理同意傳票申請,但趙繼上次提訊後再次缺席聆訊。原告方表示,已去信通知趙出庭,但不獲回應,故要求在審訊首日處理該同意傳票。陳官把案件押後至今年10月27日處理傳票申請,法庭可在趙缺席下繼續審訊,並保留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DCCJ 47,24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