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3
東方日報
【本報訊】大坑西邨宣布重建後,有少數居民未搬走,要求管理屋邨的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下稱平民屋宇)合理安置,平民屋宇則循民事控告拒遷居民。就其中兩名居民與平民屋宇之間的案件,昨於區院提訊。兩名居民當中只有一人有到庭並確認與原告達成和解,獲法官陳錦泉批准終止訴訟。至於缺席的居民,法官指要其到庭確認對本案傳票的意向,故將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再提訊。
另一人缺席 10•9再提訊
昨日提訊的案件原本有6名被告,原告是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6名被告分別是黃錫添、梁亞端、黃詠珊、周德榮、李素嬋及趙慶嬋,據早前庭上透露,除梁及周外,其餘4人已達成和解。法庭昨處理有關黃錫添及趙慶嬋的和解協議,但只有黃到庭。黃於庭上確認同意向原告交出大坑西邨民利樓的單位、達成的和解協議不會影響原告未來的審訊,以及雙方不需要由法庭作出訟費命令。原告亦指,確認黃已交出單位,法官最終批准終止訴訟。
就趙慶嬋的案件方面,原告方指已向趙送達傳票,希望可於昨日處理本案。惟法官指,除了趙簽名外,亦要她到庭確認同意及接受和解,故將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再提訊。至於該案中,未達成和解的被告,已排期於10月27日開審。而另一宗原本涉及7名拒遷的大坑西邨居民之案件,有兩人於案件開審前達成和解,其餘5人則於早前已在區院進行審訊,並於周二(9月30日)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將該案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DCCJ 5579/2023、DCCJ 24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