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鴨脷洲的新明大樓,於2023年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拍,但遭駁回申請,主因是強拍申請人對地舖小業主的收購出價不合理。
新明大樓位於鴨脷洲山明街16至24號及新市街41至43號,最新判詞指,強拍申請人在2023年1月,對手持項目地舖的小業主,所提出的收購價不合理,申請人不但未有將項目重建後的價值,納入出價之內,更未能涵蓋項目當時的的市場價值,當時的出價分別較土地審裁處於2022年底釐定的市值低介乎約8%至13%。
上述強拍的申請人為威德勝有限公司,據悉為新世界 (00017) 或相關人士,在2023年申請強拍時已持有上述項目約80%的業權。
責任編輯:郭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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