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5
經濟日報
【本報訊】政府積極推動創科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限公司昨日(24日)宣布,就港深創科及科技園第一期第二及第三批次發展中10個地塊招收意向書,總樓面涉約160萬平方呎,將於11月6日(周四)中午12時截收意向。
港深創科及科技園佔地約87公頃,分2期發展。最新文件資料顯示,上述第一期第二及第三批次發展初步劃分為22個地塊,總樓面面積料涉約950.9萬平方呎,但是次意向書主要就當中10個地塊(P13至P22地塊)的發展招收市場意見,以擬定未來招標規劃方向,爭取於2026年正式招標。文件顯示,上述10個地塊目前暫定擬發展人才公寓、研發(先進製造/濕實驗室)及國際學校的用途,總樓面料涉約159.7萬平方呎,當中7幅擬建人才公寓,佔約62.3萬平方呎。10幅地塊的發展模式建議為公私營合作模式,及由發展商提出公私營合作模式,資助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發展成本。
採公私營合作 契期長達50年
假設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在地塊移交給發展商後,發展商需在其後48個月內完成其建設工程,相關成本及費用由發展商自行承擔。
涉及地塊的契約年期最長達約50年,在契約年期內,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公司為地塊的業主,發展商無權就地塊或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或抵押,但可在建設工程完成之前,根據公司與發展商將簽訂的分租契,就其權益進行抵押,及在建設工程完成後,轉讓或抵押其在該分租契下的權益或其任何部分,或再分租地塊或其任何部分。其後,在契約年期屆滿後,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公司將按照招標文件中的條款收回地塊及其建築。
美聯測量師行董事林子彬表示,是次人才公寓地塊佔比較多,而其規模不算大,加上市場相關需求較穩健,中標者日後較容易「計數」,料將吸引作長線住宅、學生宿舍及酒店等投資者遞交意向。
責任編輯:陳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