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6
東方日報
【本報訊】房屋協會昨日起分批向2.5萬戶寄出新租約文本,以取代不含「富戶政策」的舊租約。房協總監潘源舫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出,租戶若照常交租,會被視為接受新租約條款,若拒絕新租約,則須於文件發出後一個月內寄出回條,並於現有租約屆滿前交出單位,若有搬遷困難,可申請暫准居住證,最多寬限4個月。
照常交租視為接受
房協新租約加入「富戶政策」條款,租戶需要每兩年申報居住情況和是否持有本地住宅物業,並且授權房協調查住戶入息、資產及有否持物業。
潘源舫昨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出,考慮到有近三分之一是長者戶,會在最後階段才向長者戶發出新租約文本,預計有關租戶明年8月陸續收到新租約,明年年底完成更換新租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