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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6, 2025 星期六 天色大致良好 19° 79%

商廈改裝學生宿舍 原樓面面積免割捨

擴酒店定義簡化程序 須符住用標準保宜居 發展局早前聯同教育局推出「城中學舍計劃」,放寬商廈改裝成學生宿舍用途的相關規例。發展局項目辦總監周文康指,透過計劃,城規會已擴闊相關制度下「酒店」用途的定義,日後將商廈改裝成學生宿舍,在絕大部分情況下毋須事前進行規劃程序。而有關商廈學生宿舍,在計算地積比及上蓋面積時,將被視為非住用樓宇,即「酒店」或商廈的原有總樓面面積可獲保留。 此外,為確保改裝後學生宿舍可提供舒適的居住環境,須符合住用建築物的天然照明及通風標準,如須設置足夠面積的窗戶、房間的任何部分距離窗戶不得多於9米等。 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指,局方會為計劃提供彈性,例如申請人可為私人發展商、院校,或兩者合作申請,計劃亦無就宿舍營運模式作硬性規定,相關宿舍可選擇自行於市場上招收宿生,或與不同院校合作。同時,計劃中亦有制訂規框,保障宿生利益,例如相關宿舍只可租予修讀指定合資格專上院校的全日制學生,以及相關院校的人員入住,其中後者不可多於宿位的一成。 香港測量師學會土地政策小組主席劉振江指,在原有的規劃制度下,學生宿舍只可被歸類為「住宿機構」用途,若要在有關用地改裝商廈作學生宿舍,須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規劃申請,甚或要更改土地用途地帶改劃。同時,建築物管制上,商廈於計算地積比及上蓋面積時,會被視作「非住用建築物」,學生宿舍則會被視為「住用建築物」。由於前者地積比及上蓋面積上限較寬鬆,若要改裝成學生宿舍往往會出現「過剩樓面面積」情況,令發展商需要拆除部分樓層,於成本及技術上較為困難。 助應付各地學生需求 就今次推出的措施,他相信有助滿足本地、內地及海外學生對宿舍的龐大需求,又指計劃公布後已收到不少業主、投資者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