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務院發布《住房租賃條例》,將從9月15日起實行。《條例》指出,中介不得發布虛假房源信息。
《條例》主要規定內容包括強調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應當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鼓勵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給,培育市場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規定用於出租的住房應當符合建築、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規定住房租賃企業應當發布真實、準確、完整的房源信息。
廚房陽台等 不得出租作居住
根據《條例》,廚房、衞生間、陽台、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於居住。出租人依法解除住房租賃合同的,應當通知承租人,並為承租人騰退租賃住房留出合理時間;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賃合同或者騰退租賃住房。
《條例》提出,住房租賃企業發布的房源圖片應當與實物房源一致,不得發布虛假或者誤導性房源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拒絕提供擬出租住房的有關重要信息。
責任編輯:黃懌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