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級排舞師黃國榮(Sunny Wong、圖),旗下舞蹈及瑜珈學校The Sun Training Centre涉在單位易手後棄租,欠租五個月及雜費八個月,令新業主需另付26.5萬元自費裝修。新業主本周一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被告連本帶利歸還逾211.4萬元欠款,並追討所涉賠償。
原告為China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被告為Sunny Wong Dancing Limited。原告為涉案單位香港島堅尼地城德輔道西442號美新樓A座1樓業主,舊業主與被告在2022年7月7日以23.5萬元月租簽訂3年租約,原告在2024年9月25日購入單位,但被告自此欠租,更在2024年12月31日擅自棄用單位。原告今年6月25日花費26.5萬元進行恢復原狀工程,而且被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欠租及雜費,截至今年5月累計總共欠款達211.4萬元,遂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欠款及賠償。
案件編號:HCA 136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