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4
東方日報
隨着多項重大房地產政策的限制措施取消,對外資的部分限制性政策也有望迎來鬆綁之時刻。事緣國家外匯管理局於上月發布一份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改革的徵求意見稿,提及取消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產的限制。這意味外資企業和跨國公司持有的外匯,將可直接兌換為人民幣,並用於投資內地住宅市場。
憧憬不再局限自用物業
國家外匯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就此對內媒指,現行政策是在房地產市場過熱背景下,落實房地產宏觀調控的舉措,當局從防範「熱錢」投機炒作角度,推出非房企的資本金、外債等資金不得用於建設、購買非自用房地產的措施,為樓市階段性平穩健康發展發揮積極作用。近年房地產步入新發展階段,針對房地產行業的宏觀調控已優化,相關外匯管理措施也有需要優化,以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助力房地產市場回穩。
自2006年起,中方一直嚴管境外機構及個人買樓,輾轉到2015年調整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政策,允許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可購買符合實際需求的自用、自住商品房。業內人士憧憬,國際資本進入樓市,將不再局限在自用物業,甚或外企在各大一線城市的限制亦有望逐級開放。
同時,該意見稿提到,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買樓結匯(向內地銀行出售外匯,兌換成人民幣)支付。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置業結匯支付便利化試點政策,將推廣至全國範圍,允許境外個人在滿足各地政策條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之前,憑購房合約或協議先行在當地銀行辦理買樓相關外匯資金的結匯支付,後續才向銀行補購房備證明文件。
外匯局:新規提升普惠性
外匯局上述負責人強調,比起現行規定,境外個人於境內買樓辦理資金結匯支付時,需提供房地產主管機構核發的購屋備案證明文件,且房企通常要求先收到首期付款才能辦理網簽,即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相關部門備案,並公布網上,以防「一房多賣」,是次新規將提升政策普惠性,滿足境外個人境內工作、生活合理需要。換言之,外資進入內地住宅市場面對的高門檻及匯款難,將雙雙減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