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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七仙羽指點迷津 見面不遂入稟索償3.3萬

2025-07-08    星島日報
女子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風水師七仙羽(原名趙玲)退款逾3.3萬元,提到她兩度預約七仙羽為物業買賣指點迷津,惟兩次預約均未能與七仙羽本人會面,認為對方違反協議。女子另買下「法器」和「自身健康」的服務等,最終物業卻以低於理想價格2萬元出售。案件昨日提訊,七仙羽並無到庭,撰信授權其外籍伴侶代表出席。暫委審裁官麥銘賢將案件押後至11月24日再提訊,以待雙方存檔證據,包括WhatsApp對話紀錄。 申索人郭倩怡確認,她首次到七仙羽位於太子的佛堂「問事」時支付了14680元,其後再訪佛堂,分別以3800元及1.5萬元購買「法器」和關於「自身健康」的服務。她續指自己因為七仙羽公眾知名度高,才願意支付如此高昂費用,但最後發現「唔係佢(七仙羽)幫我做服務,最後係不知名人士幫我」,質疑此舉已構成違約。 七仙羽的伴侶Gerald代表她稱,沒收到任何有關本案文件,僅聽聞有人入稟控告七仙羽,故昨代她到庭了解。他稱不清楚七仙羽與申索人間的具體協議,期望能進一步釐清事實。麥官指示Gerald提供聯絡地址,以便接收相關法律文件,另着申索人於下次提訊時明確陳述她認為七仙羽違約的理據,以及釐清被告是七仙羽本人抑或其名下公司。 要求協助處理賣樓事宜 申索人郭倩怡在申索書指,她預約於2024年9月10日到七仙羽位於太子的佛堂,要求七仙羽為她處理有關出售物業的事宜。惟當日她沒看到七仙羽本人,只與在場的其他人士會面,他們向她表示她可以410萬元賣出物業,她就此服務支付了14680元,最終其物業則以408萬元賣出,低於其理想價格2萬元。 郭遂再預約,但仍未獲七仙羽親自接見,另獲告知需再付1.5萬元及3800元服務費,郭全程沒有和七仙羽本人會談過,故認為服務並非由七仙羽本人提供,屬違反服務承諾,遂入稟向七仙羽追討她所支付的33480元。 案件編號:SCTC 20455/2025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