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8
經濟日報
【本報訊】發展局及教育局早前建議擴闊「酒店」的土地用途定義,而規劃署隨即建議修訂《法定圖則詞彙釋義》中的「酒店」的用途定義,加入學生宿舍的用途,城規會昨日(27日)審議後,亦決定批准修訂。
據規劃署最新文件,因應政府在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鼓勵市場以改裝酒店及商廈形式增加學生宿舍供應的政策,該署建議修訂法定圖則中「酒店」的詞彙釋義及概括用途名稱,包括將原先被歸類為「住宿機構」的學生宿舍納入「酒店」的用途範圍內。
以位於「商業」用地的酒店或商廈為例,由於「住宿機構」原不屬「商業」和「商貿」等商業相關用途地帶的第一欄用途(即「經常准許用途」),所以,原本要在這些用地改裝商廈成為學生宿舍需向城規會遞交規劃許可申請,甚或進行改劃,不過,修訂「酒店」的定義後,申請人日後若計劃在商業用地上的商廈或酒店改裝為學生宿舍,將不需經過任何規劃許可。
城規會昨日開會審議後,決定批准上述修訂,意味日後相關改裝程序可獲精簡,有望加快相關學生宿舍的供應。
責任編輯:阮詠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