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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庫務署批房津150萬 前海關督察判社服令

2025-06-25    東方日報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香港海關(海關)督察,指他隱瞞違反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的相關入住規定,詐騙政府批出津貼逾150萬元。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昨被東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鍾官指,本案案情嚴重且涉及巨大金額,被告以其公務員身份詐騙房屋津貼,行為令公眾失望,考慮到他認罪及已償還津貼的金額,故判處社服令。 57歲被告劉斌,是前海關督察。案情透露,案發時任職海關督察的被告於2012年4月按居所資助計劃,向庫務署提交申請書,就油麻地一個自置物業申領居所資助津貼及優惠利率首期貸款。被告其後獲庫務署批出津貼共逾150萬元,以及首期貸款121萬元,並且容許他以優惠利率償還該筆貸款。 違規定無入住申報物業 根據計劃,被告須在申報的物業居住,並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2014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間詐騙庫務署,隱瞞他和妻子已遷離上述物業。二人不但違反計劃的入住規定,案發期間更曾把物業出租予不同租客賺取租金。案件編號:ESCC 309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