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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租 傳推有獎實名舉報

2025-06-20    東方日報
【本報訊】《簡樸房條例草案》將會於今日刊憲,執行法例的相關罪行則會於2027年3月1日起生效,非法出租劏房最高可判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而若任何人士被發現在申請認證時提供虛假詳情,當局亦會因應實際情況和所搜集的證據,考慮對有關人士作出檢控。 最高可罰款30萬囚3年 根據政府文件顯示,條例草案會列明相關非法出租的罪行,包括住宅單位內兩個或以上的分間單位獨立出租作住用用途,但沒有有效登記及「簡樸房」認證;以及將已登記但沒有有效「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在倒數期內出租作住用用途。 上述行為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日,另處罰款兩萬元;或者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並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日另處罰款兩萬元。 至於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早前曾指,或會針對「簡樸房」推出有獎實名舉報。消息人士則指,會參考其他有獎實名舉報制度,或會於條例草案通過,實施「簡樸房」認證後再考慮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