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0
東方日報
【本報訊】現時在俗稱劏房租管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下,業主需簽訂租賃通知書(表格AR2),並提交至差餉物業估價署。惟不少業主並沒依例提交表格AR2,現在政府要展開簡樸房規管,為鼓勵劏房業主登記成為「簡樸房」,消息指,相關人士補交表格AR2後,或會以發出警告信代替檢控行動,變相「放生」有關人士。
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介紹,業主登記成為「簡樸房」時,須提供已獲差餉物業估價署批署的表格AR2及/或租賃協議的副本作證明。對於在「簡樸房」規管制度下的登記/認證申請過程中發現逾期提交表格AR2,估價署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再決定適當跟進行動,例如發出警告信以代替檢控,以達致避免妨礙分間單位營運者遵從「簡樸房」規管制度的政策目的。消息人士強調,當局願意寬鬆處理是希望業主盡快登記,重申已作出平衡,屆時補交AR2的業主,與估價署商討後或不會特別起訴。
社工隊助尋居所搬遷
登記期完結後,即2027年3月1日開始,當局將有序就違法出租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為確保受簡樸房相關執法行動影響的住戶不會流離失所,房屋局利用自身資源成立社工隊,協助他們在私人市場上尋找其他居所搬遷,亦會靈活調配其他房屋資源,例如過渡屋或簡約公屋,為有需要的住戶暫時提供安置。
消息人士坦言,不以公屋安置受影響人士,是為免對其他輪候人士造成不公,亦不希望外界覺得住劏房可優先上樓。他又指,至2026年當局會達至兩萬戶過渡屋目標,相信屆時會有相當數量的過渡屋可以協助有需要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