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五月 4, 2026 星期一 微雨 22° 93% 雷暴警告

立會通過修例 加強打擊嚴重濫用公屋

立法會昨三讀通過《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更有效打擊濫用公屋行為,確保公營房屋資源得以善用。一系列措施包括將嚴重濫用公屋變成新罪行,引入嚴重濫用公屋罪,如分租公屋單位、不居於公屋單位而作商業用途等,罪成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賦權獲授權人員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延長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和非法讓與罪行的檢控時效:賦權房屋署署長指明定額罰款通知書和繳款通知書的格式,以提升房屋委員會在打擊屋邨範圍內非法使用道路方面的效率和靈活性。 何永賢:寶貴社會資源必須善用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說,公共房屋是寶貴社會資源,必須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和合理善用。修訂條例落實的一系列措施反映政府打擊濫用公屋的決心。房委會會持續優化政策,以確保公營房屋資源聚焦協助最有需要的人。有議員認為,修例後令房委會成為真正「有牙老虎」。今屆政府積極打擊濫用,至今收回約8200個單位,相當於一條大型屋邨。 獲通過的法例本月20日刊憲,有關賦權房屋署署長指明通知書格式的修訂會於刊憲後生效,其餘三個新措施明年3月3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