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0
經濟日報
【本報訊】地政總署早前公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洪水橋/厦村區18幅、合共20.7萬平方呎私人土地,包括天水圍橋頭圍一幅16萬平方呎地皮,財團料可獲1.7億元收地賠償。
根據地政總署公布,收回的18幅私人土地,包括早前公開接受原址換地申請但最終未有接獲申請的部分用地,以及一宗因申請被視為撤回而未能完成原址換地所涉及的用地。有關土地需收回以讓政府進行工程。
上述該宗未能完成換地的用地,屬於第17A區商業用地,估計佔地約16萬平方呎,作商業用途,可建樓面約128萬平方呎。
若果參考政府就新界新發展區的農地收地價每呎1,032元計算,即該財團大約可獲約1.7億元賠償。
至於另一幅未獲接納申請的用地,則位於洪水橋第34B區東面,估計面積約5萬平方呎,規劃為「住宅(甲類)」用途。地政總署指,上述18幅私人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8月9日)復歸政府所有。
連同政府去年公布收回洪水橋第二期的兩批用地,目前3輪收地合共195.6公頃的土地,將會陸續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