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9
東方日報
【本報訊】居於天水圍天慈邨的小提琴女導師,早前稱房委會因18次突擊家訪均無人在家及水電用量低等,裁定她濫用公屋,單方面終止租約,她不服並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房委會決定。案件昨於高院提訊,申請人要求法官頒布禁制令,禁止當局在本案訴訟期間收回單位。房委會則表示願意妥協,答應在本案有結果前不會收回單位。法官最終排期於7月16日審理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18次突擊家訪無人應門
申請人是鄧慧賢,擬答辯人是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房屋)。申請人昨並無律師代表並親自應訊。據報稱任職小提琴導師的申請人之入稟狀指,她自2023年遷入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一個單位,房署自2024年5月至8月的周一至周六,在早上7時至晚上9時,18次突擊家訪其單位,但均無人應門。同年8月22日,申請人收到房署的信件,叫她聯絡房署善用公屋資源(專責隊伍)。
稱夜歸「淨係煲水瞓覺」
她致電解釋平日因工作關係及照顧家人而夜歸,回家後「淨係煲水瞓覺」。但她在10月收到終止租約通知書,她其後向房委會提出上訴,惟上訴委員會於2025年1月駁回其上訴。
申請人認為房署突擊家訪的時間不全面,因她除了應付工作,亦須照顧家人,不可能全天候留在單位。
她又解釋其單位的水電費偏低,是因單位水錶失靈,又指水務署亦確認此事,在2024年12月才完成維修,但房署誤用水錶紀錄作為證據。她又稱家中選用節能電器如感應燈,亦使用太陽能燈泡,沒有安裝電視機,又因在相關時間沒有在家煮食,故拔掉了雪櫃電源。她指房署未有進一步全面調查,是程序不妥和錯誤決定,而強行收回單位,則屬行政失當,故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95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