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5
星島日報
城規會早前就《屯門分區計劃大綱圖》提出多項修訂,包括已納入新財年賣地表的屯門海珠路住宅地,而規劃署隨即展開相關法定規劃程序,在申述期間收到69份申述,當中62份屬反對申述,規劃署拒絕接納反對申述,城規會將於周五(7日)舉行會議討論相關申述。
上述修訂包括已納入新財年賣地表、並於下季推出招標的屯門第16區輕鐵豐景園站西北面一幅用地,即海珠路住宅地皮,鄰現址為巴士總站及一幅空置用地,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29」地帶。以興建2層地庫停車場上加26層住宅樓層,2層平台作公共交通總站,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及住宅大堂,預計提供525伙,料可容納1418人,預料於2030或2031年落成。
收62份反對申述
另一幅位於屯門市廣場以東、一幅用地由「綠化地帶」和顯示為「道路」的地方改劃為「住宅(甲類)30」地帶,擬建1幢樓高不多於26層,另有1層地庫的綜合樓宇,預計提供約224伙。換言之,上述2個項目未來共提供749伙。
據文件顯示,城規會就上述項目在申述期間收到69份有效申述,當中海典軒業主委員會就海珠路用地提出反對意見,認為上述用地太細小,不適合作房屋發展。規劃署回應指,政府一直以多管齊下方式滿足房屋和其他發展需要。為滿足和加快短中期房屋用地供應,政府一直進行各項土地用途檢討,包括檢討目前空置、以短期租約形式批租,或作其他不同的短期或政府用途的政府土地,以物色更多適合轉作住宅用途的用地。
規劃署不支持有關反對申述,並認為不應順應這些申述而修訂分區計劃大綱圖;並認為屯門第16區內有住宅、政府、機構或社區和休憩用地等用途。改劃項目土地用途作住宅用途,以增加房屋用地供應,做法恰當。
另外,屯門市廣場以東綠化地改劃住宅項目早前已獲同意進行私宅發展,並附設社會福利設施;而且有關發展建議在技術上可行,亦不會對周邊地區造成交通、視覺、空氣流通和環境方面重大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