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3
經濟日報
【本報訊】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擬重啟新界村屋僭建物的一次性申報計劃,並考慮以較寬鬆條件處理小型僭建物工程。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指修例生效後,屬小型僭建物的圍封露台,經專業人士檢查確定安全後可以保留。
甯漢豪昨在電視節目表示,當局會按建構物長度、闊度作參考,放寬某一尺寸的小型工程,包括旗桿、圍封露台等。若業主將來想在建築物上加建小型工程,須經專業人士檢查,確認符合法例要求才可動工。
她又指,現時未有遵辦的清拆令約有3.6萬個,估計當中3成至一半涉及小型僭建物,即約1萬宗屬於小型僭建,須由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進行檢核。每宗覆核費平均數千元,當局設有3年寬限期讓市民找專業人士檢查,認為是務實做法。
稱修例徹底 籲勿心存僥倖
甯漢豪形容今次修例頗徹底,已於不同範疇提出改動,包括提高罰則及引入新罪行,呼籲業主勿抱僥倖心態,或期望「遲啲會再放寬」,否則若被揭發會被施加較重罰則,「唔值得博」。
至於嚴重僭建,甯漢豪表示以往業主可聲稱「我唔知道」、「上一手留低、唔關我事」等作為辯護理由,惟今次修例不但刪除「唔知」等理由,即使是上一手留下的僭建物,在若干指明日期後仍存在,不論「有無份起」都需要負責,呼籲市民買樓時要看清楚。
責任編輯: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