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5
經濟日報
【本報訊】農業優先區顧問研究結果出爐,建議界定37個農業優先區,涉及約980公頃土地,其中擬用作農耕的土地中,近9成屬私人土地。環團批北部都會區內的優質農地幾乎全被撇除,質疑能否確保農業優先。
760公頃擬作農耕 9成屬私人地
漁護署文件指,全港截至去年底共有約4,000公頃農地,其中約730公頃為常耕農地,顧問研究根據農地總面積等10項準則,建議界定37個農業優先區,共涉約980公頃土地,北區及元朗各有15個,大埔及離島就分別有5個及2個。約760公頃擬用作農耕中,約80公頃屬政府土地,私人土地佔680公頃,而餘下約220公頃則為支援農耕的現有道路和農業配套設施等。
署方指,政府擬以政策聲明讓公眾知悉指定用地「農業優先」政策,為日後政府和私人在考慮有關土地用途提供指導方向,但非強制性限制私人土地用途。
優先區落實後,漁護署會按個別情況,就區內私人土地的發展規劃申請,向城規會提反對意見,政府則一般不會在有關政府土地上建議或作非農業發展。至於非優先區以外農地的發展規劃申請,署方一般不會再從農業角度反對。
研究建議政府推出3項支援措施,促進優先區長期耕種,包括農業復耕及配對計劃、政府農地租賃計劃及農業持續發展基金特別計劃。署方又會推動都市農業,在合適的休憩用地設置以商業形式運作的都市農場。
環團指北都優質農地 幾全被撇除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農業優先區選址包括不少傳統農業重鎮,但未涵蓋新發展區內,特別是打鼓嶺坪輋一帶的優質農地,指當地耕種模式與鄰近水土種植資源互相脗合,在糧食生產、生態環境上均具甚高價值,為本地農區所罕見,促勿將當地農業連根拔起,日後規劃時應參考塱原自然公園模式,發揮一地多用優勢。而大嶼山如梅窩,應有不少具復耕潛力農地,有條件納入優先區。
他亦提到,近年涉及重置棕地作業的規劃申請,不少在農業地帶,甚至在上述優先區,即使漁護署反對,絕大多數仍獲批,質疑政策聲明能否確保農業優先。他又憂慮,非優先區的農業地帶土地或被大幅改變及破壞,有違農業地帶規劃意向。
本土研究社批評,北都活躍及可耕農地幾乎全數沒被納入優先區,又無交代會否全被吞噬及如何補償;亦不解上水大隴、沙頭角南涌、荃灣川龍等優質農區,為何同無被納入。
責任編輯:蔡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