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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球會勝訴 環評須重新諮詢 官:違透明公眾參與規定 程序不公

【明報專訊】政府去年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計劃將其中9.5公頃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反對建屋的「香港哥爾夫球」會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爭取推翻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決定。經過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法官高浩文昨日頒判辭裁定哥球會部分勝訴,指環評報告不符合相關規定,並推翻環評報告,當局須重新諮詢。 環署:研上訴否 哥球會歡迎裁決 環境保護署回覆稱,將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辭,適時公布政府是否上訴及下一步工作。哥球會則發聲明對裁決表示歡迎,重申粉嶺球場是享譽國際的世界級高爾夫球場,有重大生態及文化價值。 入稟方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答辯方為環保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列作有利害關係方。法官高浩文去年頒下暫緩執行環評程序的命令,以待司法覆核結果。本案於今年5月及7月開庭審訊共5日。 土拓署補交資料未經公眾審閱 法官在判辭首先引述1801年哥本哈根戰役,指納爾遜將軍獲悉上級發出旗號下令撤兵,納爾遜用一隻瞎眼看進望遠鏡,他自稱不見旗幟,解釋「我只有一隻眼,我有時有權失明」。不過,法官強調環保署長沒有這權利,《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稱條例)及《基本法》要求環保署長保持警覺,政府須著重環境保護。法官表示,發展計劃的環境評估是環保的最前一步,而環保關乎公眾利益,故需維持透明及容許公眾參與,以衡量計劃對環境的影響是否能夠接受。 對於哥球會一方提出4項爭議,法官接納當中兩項及另兩項的部分理據(見表)。哥球會批評土拓署因應環保署長要求而提交的額外資料,無公開讓大眾檢閱及給予意見,與環評過程要求透明及全面恰當地容許公眾參與的條件相違背,構成程序不公。按哥球會所稱,該些額外資料涵蓋全新研究、新計劃的緩和措施、已被環諮會界定為必須評估的研究方法及土拓署的結論,牽涉補償植樹計劃的資料和飛蛾調查。 球會投訴無施加條件要求土拓署緩和措施 官拒納 至於哥球會投訴環評決定無施加條件要求土拓署採取緩和措施,法官拒納此覆核理據。 判辭引述,環保署長和土拓署均不爭議額外資料是新的,大都無在環評報告列出,而環保署長一方陳辭時曾稱環評的公眾諮詢只有一輪。法官表示,一般來說公眾只有一次機會就報告表達意見,環評報告應盡量完整,詳盡解釋評估方法和步驟,而不僅包括評估結果;同時《條例》承認提倡計劃者未必能提供環評所需全部資料,因此環保署長獲賦權從哥球會索取缺漏的資料。法官又表示,不認為再次諮詢純屬程序形式,若沒妥善完成首步程序,自然需再度諮詢,這反而符合法律精神,相關資料應讓公眾審視及給環諮會考慮。 由於法官接納上述理據,認為須重新諮詢,哥球會方面的回應亦屬其中一環,環諮會需要考慮,再交由環保署長決定是否通過環評。法官表示,本案的額外資料有需要,署長接納環諮會一直有所關注,何况額外資料不僅是更正一個微小錯誤,而是橫跨8個不同範疇,經修訂的樹木補償計劃及水文評估等明顯需加入報告。法官指出,署長曾要求額外資料以判斷是否批准環評,不認為他只審閱部分資料是合理。法官亦接納環評報告不符合規定的說法,內容涉及生態和物種(見另稿),基於以上理由,裁定哥球會勝訴兼得訟費。 【案件編號:HCAL 12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