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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青年冀先置業後結婚 倡推供款計劃

2024-10-08    東方日報
【本報訊】本港樓價高、難以負擔。有工會昨公布青年未來置業儲蓄計劃倡議書,調查結果指除了31至35歲組別受訪者認為結婚比置業重要外,大部分年輕人的人生順序是「先置業,再結婚,最後養育子女」。工會解釋是因為31至35歲青年到了適婚年齡但無法置業,所以先結婚才作打算。他們建議政府推出青年置業計劃,在3大發展區推出1,800個專項單位作3年先導計劃,讓育有小孩的家庭優先揀樓。 有工會在9月透過不同方式訪問303名青年,當中僅54人為業主,只佔17.8%。而受訪者中,大部分人的人生順序都是「置業、結婚、養育子女」,但有53%的31至35歲組別受訪者認為結婚比置業重要。他們指近80%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置業令我更有安全感」;有70%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置業令我更積極工作」;有75%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置業令我更關心物業所在地區的發展」;以及近70%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置業令我更有上進心」。 可讓有孩家庭優先揀樓 針對調查的結果,議員陳穎欣指31至35歲是本地青年結婚及生育年齡,可能是因為樓價高,所以青年選擇結婚後再作打算。該黨青年代表胡景霖舉例,有家長為未畢業的子女申請居屋,有中籤青年未有能力支付首期及供款、亦沒有即時組織家庭的需要;相反有經濟基礎但未能負擔私樓的人士未能中籤、推遲結婚生仔計劃。他指出居屋單位供應量有限、抽籤運氣成分居多,容易造成資源錯配。 調查結果又發現非業主青年最看重可負擔的供款計劃、充足的單位供應及不需要抽籤。該工會建議為21至40歲青年推出青年未來置業儲蓄計劃,在3大發展區推出1,800個專項單位作3年先導計劃,並讓育有小孩的家庭優先選樓。議員鄧家彪指計劃建議開始供款有一個較長年期,例如8年;而興建在3大發展區是為了讓青年認知基建與他們自身有關。 議員郭偉强則建議計劃供款用於支付首期,政府保證選樓權,讓青年及早規劃人生。他們建議供款為月收入的20%,購買政府指定債券或基金,到其時轉為首期。他們又建議使用「嚴入寬出」原則,申請時作入息及資產限額審查、期間不可持有本地物業;參加後只進行資產審查,避免青年為符合資格拒絕升職加薪。他們同時建議有助生小孩的家庭申請可獲加分,又建議限制補地價避免申請者炒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