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一月 22, 2024 星期五 大致多雲 18° 79%

3300伙公屋已收回 全長者戶須申報

【本報訊】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表示,房署今年4月發出25.4萬份「居住情況申報表」,至今已有2,100個單位主動交回或被收回;連同去年行動,合共收回3,300個單位,認為數字反映打擊濫用公屋措施有效,並相信收回單位數字會再輕微上升。 填寫居住狀況 房署酌情處理 羅淑佩又指12萬戶已住滿15年的全長者公屋戶,亦需填寫居住狀況,申報是否持續在單位居住。她稱若長者有特殊情況,例如要經常進出醫院,署方會酌情個別處理。 至於有意入住院舍、循「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北上安老的長者,署方會設適應期,「如過了適應期後,長者覺得在上面住得舒服,交返間屋俾房署,房署會保證長者日後想回來,房署會安排合適公屋給他們」。 翻查政府資料,若廣東計劃申請人是公屋戶主,可申請保留原住公屋單位最多3個月,以考慮是否適應定居廣東省的新生活。寬限期內,申請人如退出計劃並回港長住,只要在寬限期內依時繳付租金,可向房委會或房協申請保證書,讓他們日後若選擇回港定居,在資源許可下,可獲編配已翻新的公屋單位。 羅淑佩:反映打擊濫用奏效 羅淑佩說,房署去年首次大規模要求住滿2年的公屋戶作出申報,並在今年4月要求公屋富戶申報,收回率逾99.9%,而兩輪行動分別有4份和45份表格尚未收回,署方已發出遷出通知書;連同主動交回的單位,以及與土地註冊處比對資料後發現的濫用公屋個案,兩輪行動分別收回1,200個和2,100個單位,合共收回3,300個單位,反映打擊濫用公屋措施有效。 責任編輯:蔡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