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昨日在該局網誌指出,該局將循四方面加強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的業主或法團的支援,包括在業主或法團在委聘工程顧問和合資格註冊承建商時,引入「預審名單」,申請人必須邀請名單內的服務提供者入標。
引入「預審名單」 助邀入標
團隊會邀請已在屋宇署註冊的認可人士和檢驗人員,及工程承建商加入「名單」,其後會進行資格查核和篩選,符合特定條件的服務提供者便會被納入「預審名單」內。
而這些特定條件包括在過去5年內,顧問公司和承建商均沒有干犯任何與建築工程、工地安全、職業安全、貪污等事件而被定罪,亦曾承接不同規模的維修工程,確保有足夠的經驗和能力執行相關工作,及顧問公司證明其有足夠及合乎資格的人手提供服務。
其次,該局會制定維修工程進度時間表,要求已申請「2.0行動」的業主和法團遵從。業主或法團在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後,一般需要在24個月內聘請工程顧問為樓宇進行勘察、根據樓宇的狀況制定合適的維修方案、進行招標和評閱各標書,繼而召開業主大會委聘承辦商及批出維修工程合約。
第三,當局亦會適時介入代發維修工程招標文件,以業主或法團的名義,就委聘工程顧問和承建商展開招標工作。最後,該局會編制一套只涵蓋「強制驗樓計劃」訂明修葺範圍的招標文件,加快招標過程。
責任編輯:黃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