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6
經濟日報
【本報訊】財務公司積極向未補地價公屋借貸,藍田公屋德田邨有單位過去15年間,分別有9次按揭及借貸紀錄,於沽樓前尚有一筆合共45萬元的債務未清還,相等於2000年時買入價15.42萬元的兩倍。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藍田公屋德田邨德敬樓中層28室,實用面積357平方呎,可間兩房。原業主於2000年4月,以15.42萬元(未補地價)購入。
過去15年間,連同一按及其他貸款,分別有9次借款紀錄,大部分借貸人屬財務公司。
至2013年,原業主再向銀行借貸45萬元,相等於單位當年買入價的兩倍。資料顯示,單位於2015年4月,以288萬元(已補地價)沽出,屬市價。單位上月以貼市放盤,開價分別298萬元(已補地價)及150萬元(未補地價),曾接觸原業主的代理指,業主放盤心態急進,估計是為免單位淪為銀主盤,先套現單位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