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戲院因經營環境艱難而掀起結業潮。其中位於新蒲崗越秀廣場的戲院嘉禾啟德今年4月結業,業主事隔四個月入稟高等法院,指嘉禾啟德自去年12月起拖欠租金及管理費等雜費,又違反租約提早交鎖匙終止合約,業主估計需自費以近300萬把已被改造為戲院的物業回復原狀,遂向嘉禾啟德連本帶利追討逾516萬。
原告為越進有限公司,屬嘉禾啟德原址業主,被告為名影城有限公司,屬橙天嘉禾娛樂(集團)有限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雙方在2017年簽訂6年租約,惟名影城自2023年12月起欠交租金、冷氣費及差餉近130萬元,又在沒有事前通知下交還未裝修回原狀的物業及提早終止租約,令越進損失4個月租金連利息共88萬元及裝修費用逾298萬元。
案件編號:HCA167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