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2
經濟日報
【本報訊】環保署署長早前有條件批准土木工程拓展署就新田科技城提交之環評報告,有社工以個人身份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入稟狀指,土拓署於最新環評報告中,涵蓋的土地由340公頃增至約610公頃,質疑環保署批出報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申請人註冊社工謝世傑,擬定答辯人環保署署長。入稟狀指,申請人質疑環保署署長於2024年5月17日就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批出土拓署就新田科技城提交之環評報告,要求推翻決定。
入稟狀續指,《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技術備忘錄均列明,每個指定項目均需完成每個環境評估步驟。土拓署曾於2021年5月向環保署提出項目申請,並提交項目簡介,當中列明涵蓋340公頃土地。項目簡介其後向公開諮詢,並獲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供意見。
指環保署違例 無考慮替代方案
惟土拓署於最新報告中,涵蓋的土地增加至約610公頃,當中包括落馬洲管制站及彭龍地的綠化帶等。申請人認為最新報告的評估並非建基於原有報告,環保署批出報告屬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入稟狀指,環保署未有就2024年報告中的拓展部分向公眾展開諮詢,環諮會亦未有機會就整個新田科技城項目作出建議,情況有違程序公義。申請人認為環保署未有率先考慮減低環境影響的替代方案,亦未有依循城規會的政策,以及未有就損失高生態價值魚塘作補償措施等,認為環保署署長的決定違法且不合理。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會考慮司法覆核理據及作出適當部署,但所有造地項目包括新田科技城對香港非常重要,不能因此申請而停止推展項目工作。
入稟狀編號:HCAL1256/2024。
責任編輯:黃懌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