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護海港協會就《保護海港條例》的修例建議提出質疑,發展局昨就5點作出重申。包括:政府已在不同場合表明,不會在維港內進行大規模填海造地以作房屋、商業或工業等發展。
其次,在修例建議下,維港內大規模填海仍會繼續受現行「不可填海推定」的高門檻約束,這並無改變。修例建議反而更進一步,訂明機制清楚規定在哪些情況下才可推翻「推定」。
第三,確立大型填海工程是否具「凌駕性公眾需要」,從來都是政府的責任,並不會因修例建議而轉嫁予公眾,並強調,任何指修例建議會把舉證責任轉嫁公眾的說法並無根據。
第四,建議旨在便利一些小型填海工程,以提升海濱暢達性、優化海濱地帶供市民享用或強化海港功能。
第五,政府分別於2023年3月和2024年6月,就修例建議徵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及海濱事務委員會的意見。修例建議獲立法會跨黨派支持,亦得到海濱事務委員會大部分委員的支持。
責任編輯:黃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