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根據《徵求意見稿》內容,未來購買佛山住房,可以使用公積金作為首付。
須樓盤備案 職工申請劃撥
《徵求意見稿》提出,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減輕繳存職工購房資金壓力,未來購買佛山住房可使用公積金作為首付。
其中,職工或配偶購買佛山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可申請購房首付提取。同時,為防範風險,支持購房首付提取的項目樓盤,應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先行向公積金中心備案。
辦理流程主要三個步驟,一是樓盤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公積金中心備案支持購房首付提取的項目樓盤;二是提取申請,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後,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前,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中心提出購房首付提取申請;三是資金劃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後,公積金中心劃撥資金至約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銀行帳戶。
至於提取時限,《徵求意見稿》提到,應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前提出申請,可提取一次,額度不超過購房首付款金額,且提取後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應留存不低於500元整。
責任編輯: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