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7
東方日報
【本報訊】去年公布懸紅一百萬元通緝、近日更被撤銷特區護照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其母親位於東涌逸東(一)邨的公屋單位被收回。據房屋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證實,於今年6月完成收回單位,指該單位出現欠租情况違反租約,因此在今年3月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有關單位的租約,房署又指在一般情況下,在收回空置的公屋單位後,會在完成翻新工程後,編配予其他有需要的家庭。
羅涉違國安逃亡 懸紅百萬通緝
國安處去年7月宣布,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已竄逃海外並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人士,包括羅冠聰、袁弓夷、郭榮鏗及許智峯等人,每人懸紅100萬元。更於今年6月12日、即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5周年當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對羅冠聰等6名潛逃英國,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實施潛逃者措施,包括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禁止任何人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等。
事實上,執法人員去年宣布懸紅通緝後,曾到位於東涌逸東(一)邨的單位,帶走其父母及兄長問話,但沒有拘捕,隨後又帶走羅冠聰大嫂助查。
除懸紅通緝、撤銷護照外,政府指會對潛逃者作出以下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此外,「執業資格暫時吊銷」及「暫時罷免董事職位」的措施,就個別有關潛逃者適用。
廉政公署於2021年宣布通緝羅冠聰,指羅冠聰涉嫌於或約於2021年12月3日,藉公開活動,即在一個會議上發言,煽惑另一人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不投票。羅於2020年6月離港,裁判法院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