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九月 29, 2024 星期日 間有陽光 31° 71%

屋宇署新指引 增私人建安老院誘因

2024-06-11    經濟日報
【本報訊】政府推動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屋宇署修訂作業備考,在批則上將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由住用用途,只要符合條件可視作為非住用用途。 政府為發展商提供誘因,鼓勵新私人項目內建供殘疾人士院舍及安老院舍院,屋宇署的作業備考提及,雖然該兩種舍院按照建築物業條例上屬於住用用途,屋宇署將在符合指定條例下,容許視作為非住用用途。 有關條件包括有關設施不能夠設於工廈內,而且未有遭消防部門反對,符合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的建築規例要求,以及社署無作出額外意見等。 按照現時社署及地政總署實施的試行計劃,每個新私人項目內設置的殘疾人士院舍及安老院舍院,豁免樓面上限為12.9萬平方呎或項目地契內最高樓面面積10%,以較高者為準,院舍的總樓面不會獲地政總署納入計算項目原總樓面面積內,讓發展商可利用原樓面面積作其他用途。 不過,根據屋宇署指引指,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按照建築物條例將計算入總樓面面積內,而該署已準備准許修訂最高地積比率以容納有關院舍的樓面面積,當中會考慮規劃署的意見,以及項目所在的分區規劃大綱圖(OZP)及規劃申請批准。 事實上,近期不少發展商均在發展項目加入社福設施元素,例如新地 (00016) 元朗南生圍東成里項目,採用「跨代共居房屋」概念發展,除了1,500伙私人住宅外,還提供健康中心、幼稚園等設施。 責任編輯:黃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