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8
經濟日報
最近在電視節目控訴被細女取走450萬元資產而引起關注的何伯和「新何太」,外界質疑二人資產豐厚,是否合乎居住公屋資格。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早回應事件,她指經核對房署紀錄後,顯示何伯從來不是房署的公屋住戶,而何太則搬入公屋不久,所以並非今次25萬需要申報的住戶。
剛搬入公屋 今批毋須申報
不過她指相關個案高調,若發現相關人士在內地擁有資產或物業,當局將向內地查詢,作出調查。
羅淑佩引述「新何太」於網上發布的信息,再跟房署紀錄核對後,確認何太居於菁田邨不是很久,今次毋須列入公屋資產申報的程序。
不過她強調,不論透過媒體報道、何伯何太自己透露、或者外界向房署舉報也好,一旦新何太於內地擁有資產、物業,超出公屋居住門檻,她指一旦收到舉報或消息,房署會寫信通報內地,作出調查。
羅淑佩直言:「呢類個案咁高調,當事人自己都咁高調。如果房署不去主動調查,社會都會有聲音質疑唔妥;所以房署一定會做,已經做緊架喇。」
對於外界傳聞何太已將何伯加入公屋戶籍。羅淑佩指,據她紀錄是沒有,強調何伯不屬於公屋住戶,不應該在公屋居住。
房署最近已沒收9個單位,經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相關租戶於內地的資產超標。
責任編輯:蔡偉強